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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强制扣押车辆 被执行人当日履行

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强制扣押车辆 被执行人当日履行
2022-11-07 11:19:00 来源:中华网河南

“张法官你好,我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车辆,请你们赶紧来扣押。”11月3日上午,接到申请执行人刘某甲的电话,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张婷婷、周洋立即出动,火速驱车赶往现场,当场扣押了被执行人刘某乙的车辆。

2020年1月15日,刘某乙因急需用钱,遂向刘某甲借钱应急。经双方协商,刘某甲用微信转账的方式陆续向刘某乙出借17000元。后经刘某甲多次催要,刘某乙均推诿不还,无奈之下,刘某甲将刘某乙诉至法院。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约定被告刘某乙在2022年8月30日前偿还完毕,原告自愿放弃利息;如逾期,则被告应自2022年8月8日起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7%的标准支付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因被告逾期不还,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婷婷先后向被执行人刘某乙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以各种借口拖延推诿不予偿还,也未按照要求申报名下财产。张婷婷在通过网络查询后发现刘某乙名下虽无存款,但有轿车一辆,随即对该车辆进行了查封。但因车辆流动性大、去向不明,一直未实际进行扣押,导致无法进行后续处置,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11月3日,申请执行人发现涉案车辆下落马上联系执行干警,张婷婷、周洋在得到车辆线索后立即前往扣押。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表明身份,顺利对涉案车辆进行了扣押,并告知被执行人若继续执迷不悟,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依法对该车辆进行司法拍卖。

在车辆被强制扣押之后,执行干警对刘某乙耐心劝说、释法明理,刘某乙迫于法律的威严和名下车辆将被拍卖的现实,主动承认了错误,承诺尽快履行。当日下午,刘某乙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全部执行款。至此,案件顺利执结。(供稿:常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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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