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方便群众就近、及时、高效化解价格争议纠纷,镇平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县法院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办公室。11月9日,镇平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延晓与县发改委副主任仵玉晓共同为调解办公室揭牌。
在前期工作中,经过多次协调沟通,镇平县法院与县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价格争议调解办公室的人员组成、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保障以及组织管理,力争将价格争议纠纷化解在基层,最大程度降低诉讼成本。
在揭牌仪式上,县发改委副主任仵玉晓表示,此次的调解方式创新,增强了价格认定服务的精准性、协同性、实效性,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一个全新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渠道。县发改委价格认定中心将运用专业优势,加大对涉物价纠纷案件中的价格认定。同时,将主动配合法院,对双方当事人发生价格争议且同意调解的案件提前介入,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力争从源头上有效化解涉物价的矛盾纠纷。
镇平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延晓强调,一是强化职责分工,找准角色定位,利用人民法院在法律方面的专业优势和价格认定中心在价格方面的技术优势,组成“法官+特邀调解员”的专业团队线上线下同步开展调解,让老百姓无后顾之忧。二是鼓励线上调解,充分利用法院办案系统和调解平台内外连通的便利条件,落实在线委派或委托调解、调解协议在线司法确认、电子送达等工作。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现代化传媒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公众对价格争议纠纷多元调解工作的认识度,提升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办公室的公信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供稿:镇平法院 王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