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我已经在新野县法院工作两个月了,虽然时间不长,但收获颇丰,见到员额法官以及同事们处理各种类型的案件后,自己也对一些社会现象有了新的思考。
我之前认为法院工作人员和当事人之间应该是有一定界限的,但是当亲自看到员额法官办案之后,我发现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不论是书记员、法官助理或是员额法官,都应适当与当事人拉近距离,从他们的角度出发去思考,不断沟通、引导、劝导,以便化解他们之间所产生的纠纷矛盾,让当事人都能获得一个满意的结果。
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我看到员额法官在接到案件后耐心地打电话沟通双方当事人。我本以为是“例行公事”般地了解具体情况、进行诉前调解,没想到员额法官在了解具体的矛盾后,亲切地称呼对方为“兄弟”,并且以自身夫妻、父子之间的相处关系为例,来耐心劝导当事人理性对待婚姻,引导其思考婚姻生活中何处出现了矛盾,是否是不可调和的。和被告沟通后,员额法官像朋友般聆听原告的吐槽,并加以安慰,引导其从维护家庭安宁、给予孩子健康的成长环境出发,先与被告进行理智的沟通,将双方的矛盾摆到明面上来讲,看是否能通过双方对自身所做不足之处的改正来解决问题、继续生活。最终在员额法官理性、全面的劝导之下,被告表示会改变自身在婚姻中所做不足之处,并且会承担起更多养育、教导孩子的责任,原告也表示是自己一时情绪激动才起诉离婚,主动申请撤诉,避免了一起婚姻悲剧的产生。
在另一起借贷纠纷中,我同样学习到了员额法官不厌其烦、事无巨细的工作态度。被告是年纪不大的女孩子,借了很多钱后无力偿还,导致其母亲也寝食难安,想尽各种办法来帮其还钱。在沟通原、被告还款方式的过程中,被告一直很不配合,多次挂断员额法官的电话,但员额法官不仅不生气,还表现出对年轻人的理解,给她一定的缓冲时间后再打电话沟通,极力平衡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在双方能力范围内寻找最合适的解决办法。这让我亲身体会到在法律之外办案的温度,员额法官不仅是简单地根据法条来做出书面性的判决,而是深入到案件当中去,体会当事人的情感,身体力行地化解原、被告之间的矛盾,沟通出二者都可以接受的解决办法,从而减少社会纠纷,体现司法定纷止争的功能。
刚到法院工作,我庆幸自己遇到了良师益友,也慢慢从案件当中学习到司法的实践精神。最大的感悟就是在处理实际的案件中,法与情理都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身为司法工作者,我们既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做出公正的判决,同时也要考虑到当事人所面临的各种情况,耐心沟通、细心调解,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作者系新野县人民法院上庄法庭书记员 李梦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