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因代管遗产引起的纠纷案件在西峡法院米坪法庭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得以圆满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黄某与宋某于2003年结婚,先后生育一女一子,2015年两人协议离婚,两个孩子均由女方抚养。2020年6月,宋某在工作中意外身故。虽然宋某的合法继承人为宋某母亲及与黄某的两个孩子,但参与赔偿协商的是宋某的两个亲兄弟宋某伟和宋某军。赔偿协议达成后,考虑到黄某已经与宋某离婚,且两个侄子侄女年龄还较小,宋某伟兄弟就同黄某商量赔偿款由他们二人共同保管,在两个孩子长大成人之前的所有花费包括学费、生活费等均从该赔偿款中支出。随着女儿的长大成人,黄某想把钱都要回来交由女儿保管,多次与宋某伟兄弟进行协商,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宋某女儿与儿子作为原告将两个叔叔诉至法庭。
承办法官在受理该案件后,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原被告之间系叔侄关系,认为不能简单一判了之,为了挽回亲情,首先通知双方进行调解,但是由于双方矛盾较深,一开始态度都十分强硬,不愿意接受调解,且各说各有理。宋某伟兄弟认为一旦将钱拿出来怎么用都是由黄某说了算,害怕用不到两个孩子身上,因此拒绝交出来。法官并没有气馁,决定从孩子入手,耐心引导孩子吐露心声。在听到孩子们都认为母亲为了抚养姐弟二人十分辛苦,也相信母亲会合理分配属于他们的钱,宋某伟兄弟冷漠的表情有些松动,法官趁热打铁做起兄弟二人的工作,让他们体谅黄某作为母亲抚养孩子的不易,也要考虑到他们与宋氏姐弟的叔侄关系,虽然宋某已经去世,但是他们与宋氏姐弟的亲情不会断。同时,法官也告知他们,宋某女儿已经成年,有权自己保管父亲的遗产,她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
经过法官情理法相结合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慢慢放下心中芥蒂,最终,宋某伟兄弟答应将属于宋氏姐弟的赔偿款全部交给宋某女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得以妥善解决,既化解了纠纷,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供稿: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