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人民法院不断拓宽线上调解渠道,战“疫”执行两不误,努力减少疫情对执行工作的影响,最大程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近日,该院执行局通过线上调解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1年9月16日,李某驾驶二轮自行车自东向西行驶至皇后乡某路段,与对向行驶由贺某驾驶的重型货车相遇时发生事故,后李某死亡。事故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李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贺某负次要责任。因赔偿事宜产生纠纷,李某母亲贾某将贺某和平顶山某运输公司诉至南召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贺某和平顶山某运输公司拒不履行义务,原告贾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考虑到被申请人所在地正处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以及申请人身体实际状况,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执行干警刘其瑞决定对该案进行线上调解。在线上调解过程中,起初双方对赔偿数额争议较大,经过干警刘其瑞的耐心释明,并根据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细化各方当事人的具体责任金额。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一场困扰案件当事人的交通事故纠纷得以顺利执结。(供稿:南召法院 李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