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方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诉十多名购房户的“追偿权”纠纷案,实现了案结事了的司法效果,有效保护了房地产公司的合法权利。
被告购买了原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住房,被告在与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中,原告为被告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责任,借款合同签订后银行依约履行了放款义务。被告于2021年至2022年期间多次逾期不予还款,致使原告承担保证责任代偿了本金及利息。
在受理该批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因疫情原因,购房户收入受到影响导致按揭“断供”的实际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庭前调解,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被告的实际情况,法官的调解工作主要围绕被告的还款期限进行,在调解中给购房户充足的还款准备时间。最终,该批案件顺利调解,缓和了双方矛盾,有效保护了房地产公司的合法权利,达到了办理案件中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的“双提升”。
该批案件的成功调解是方城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缩影。方城法院将继续审慎处理涉企案件,着力做好涉企案件调解工作,秉持善意与发展理念,为企业有序发展保驾护航。(杜明 程远景 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