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一大早,邓州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来到邓州市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公正执法水平高,心怀正义令人敬”锦旗送到执行二团队。
在邓州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沈阳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沈阳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申请人邓州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购买了价值为140万余元混凝土,但一直未按约定向申请人及时支付货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执行干警对双方多次释法析理和调和下,被执行人承诺在收到申请人开具的相关票据后就会履行支付义务,谁知当申请人按照约定将票据交付给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却言而无信,未按约定支付款项。执行干警遂果断依法将被执行人的账户冻结,并将相关款项予以扣划,及时兑现了申请人的债权,执结到账的款项解了申请人邓州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燃眉之急”,让资金链紧张的公司重新焕发了生机,案件也得以在20天内顺利执结。
收到货款的申请人对执行二团队干警们的公正高效赞不绝口。“锦旗代表着当事人对我们执行工作的认可,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团队将继续发扬团结协作、高效为民的团队精神,为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该局执行二团队团队长全立说。
今年以来,邓州法院紧紧围绕“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执行攻坚战,加大各种执行措施,强化执行质效,努力使执行案件在短时间内执行到位,及时保障当事人及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杜明 朱小旭 周梦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