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案款现已收到!对方全部履行了,谢谢您秉公办理,不胜感谢……”2022年11月22日下午三点半,一执行案件申请人给桐柏县法院执行局干警王健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11月22日下午1点55分,正在午休的王健被一通电话吵醒,经询问得知一执行案件案外人陈某要替朋友处理一起执行案件,现在人已等候在桐柏县人民法院大门口。顾不上休息,执行干警王健急忙赶到法院,将陈某带到办公室询问了详细情况。
原来,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黄某对同案被执行人张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张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1月1日,案件执行立案,法院对张某、黄某采取了限高措施,并冻结了两名被执行人微信、支付宝、银行卡。两名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与出行受到极大影响,于是身在外地的黄某委托在桐柏的朋友陈某,到法院帮自己缴纳案款及结案相关手续,希望法院尽早解除对其已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明白陈某来意后,执行干警接过其已准备好的18万元现金。陈某再次转达被执行人黄某的意愿,希望法院在收到案款的当天就解除对被执行人采取的所有限制措施。执行干警耐心地将案款清点完毕后,当即将两名被执行人的所有限制措施一一申请解除,案件圆满执结。(杜明雷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