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邻外日子长,各让一步又何妨?11月23日,社旗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强制拆除了“拦路网”,训诫教育了被执行人,畅通了群众的回家路。
刘某与张某房屋南北相邻,两家原本关系很好,后因琐事产生矛盾。张某在自家东墙外开垦小菜园、堆放垃圾引发刘某不满,刘某遂向政府部门反映并向派出所报警,双方矛盾激化,张某便在刘某通行的路上挖了土沟,拉上铁丝网,阻碍刘某出门向南通行,刘某多次找张某协议未果,遂诉至社旗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张某限期内拆除拦路的铁丝网,不得阻碍原告刘某通行。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双方系多年邻居,为有效妥善化解纠纷,执行法官程纲多次上门进行释法说理,讲明利弊,试图说服被执行人张某主动拆除“拦路网”。但由于双方矛盾已久,被执行人张某抵触情绪强烈,油盐不进,拒绝履行拆除义务,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为有效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树立司法公信,维护法律权威,面对执拗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组织干警对妨碍通行的障碍物进行强制拆除,最终,“拦路网”被依法拆除,道路再次恢复通畅。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被执行人张某看障碍物已被清理,扬言道:“拆吧,拆吧,等你们走了,我还会再把路拦起来的!”在劝说无果后,执行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在警车上,执行法官仍在不断做被执行人张某思想工作,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张某忐忑不安,脸色越来越凝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今后不再采取断路、堵路的违法行为,至此该案顺利执结。(杜明 焦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