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峡县法院米坪法庭巧用法官登门,亲自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用法律的温情融化反目成仇的双方当事人心中的坚冰,抚慰双方心灵创伤,促成双方化解矛盾,充分保证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早年经父母介绍相识,相识一月后便登记结婚,由于婚前相互了解不够,婚后感情也一般,张某经常酗酒,还常常因为家庭琐事打骂李某,经过村干部多次调解,张某向李某写下保证书,事后却依然对李某进行打骂。2020年5月,两人再次因为张某饮酒问题发生纠纷,经过派出所民警调解无果后,李某离家出走独自一人到县城打工。如今,李某认为与张某无法共同生活,因此将张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承办法官在初步了解案情后,本着对案件负责的态度前往被告张某所在村子里进行调查,一一走访了当地的村委会、派出所和周围的邻居,了解到情况确实与原告所述相差不大,随后法官前往张某家里询问张某意见,张某情绪激动,表示自己为了家庭完整不同意离婚。承办法官随即联系李某,询问其有无和好可能,但李某离婚态度坚决,直言无任何和好可能。在明确原被告双方态度后,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调解,但张某称自己身体不好,不能坐车出门,不愿意前往法庭,承办法官遂决定通知原、被告双方到当地的村委会进行庭前调解。没想到双方见面后情绪十分激动,互相指责对方的过错,无法冷静下来好好沟通。承办法官见状,立马将原、被告分开,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做两人思想工作。
在与双方沟通的过程中,法官向他们耐心解释民法典关于离婚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从双方立场出发,充分考虑双方和孩子的利益,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和饱含温情的悉心劝导,最终双方打开心结,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杜明 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