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一大早,西峡县法院丹水法庭负责人杨付林便接到了当事人刘某的电话:“杨法官,我已经回来了,以后我会好好照顾父亲的,你就放心吧。”这起因保管合同纠纷案件引发的老人赡养问题得以妥善解决,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也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11月初,丹水法庭受理了刘某诉其姑姑刘某某、姑父任某某保管合同纠纷一案,庭前干警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干警耐心劝解,二被告同意将其保管的属于刘某和其父亲的征地补偿款返还给原告刘某。干警原本十分高兴,认为可以快速结案,同时向法庭负责人杨付林进行汇报,但杨付林在知道这一情况后却紧急叫停了本案的调解,建议缓一下再制作调解书进行送达。
原来,在前期案件调查过程中杨付林得知,原告刘某的父亲身体不好并伴有痴呆的症状,刘某却常年在外务工,不能在父亲身边进行照顾,其父亲由该案的两名被告即刘某的姑姑和姑父负责照顾,两人也表示之所以将赔偿款由其保管不给刘某,就是想着留着当做其父亲的生活费,如果现在返还这笔款项,以后将不再帮刘某照顾父亲。于是,杨付林主动与远在广东务工的刘某电话联系,向其说明情况,但刘某执意要求返还该款项,杨付林便督促刘某回家尽到自己的赡养义务,不能置年迈生病的父亲于不顾,同时与两名被告沟通,在刘某本人回家之前还是让两名被告照顾原告的父亲,本次调解工作暂且中止,等刘某回家安顿好自己的父亲之后再继续审理本案。
半个月后,刘某主动与法官联系,表示他已经从广东辞去工作,订好了回家的车票,很快就会回家就近工作,同时好好照顾老人。得知刘某将回家,刘某的父亲和姑姑也十分欣慰,姑姑刘某某和姑父任某某也很爽快地履行了返还义务,案件得以圆满结案。
杨付林表示,虽然法官办案有审限要求,但是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不能仅仅以结案为办案标准,更要有为民的情怀,在分清是非曲直、完成结案目标的同时,尽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真正将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公平正义的同时也充分感受到法治的温暖。(杜明 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