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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法院赵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

内乡县法院赵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
2022-12-03 15:14:33 来源:中华网河南

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赵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助力了企业发展,优化了营商环境。

被告李某下欠原告某商砼公司商砼款、油费等共计7万元,双方算账后李某向该公司出具了债权凭证,但迟迟未付清所欠款项,该公司多次讨要无果后将李某诉至法院。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按照规定的程序向被告李某送达了诉状、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开庭当天,李某如期来到法庭,表示对欠款无异议,但提出自己以前系原告商砼公司的业务员,为原告扩展部分业务,原告也欠付自己提成款5万元。法官遂询问原告的代理人张某,张某表示公司确实还应当给被告李某提成款5万元,但按照公司和业务员的约定,提成款必须在公司收到全部销售款后才能兑付,但目前公司没有收到全部销售款,因此也不能向被告支付提成款。

分析案情后,法官提议既然公司已经收到大部分销售款,因此承诺的提成款先兑现一半,从李某下欠的商砼款、油费等7万元中冲抵2.5万元,其余的等被告协助原告收回全部销售款后,再从剩余的4.5万元款项中冲抵。但也不能让原告公司无休止的等待,为给被告施加压力,由被告李某承诺还款时间,保证在期限内协助原告收回全部销售款。对于这个方案,原、被告均表示满意。至此,案件圆满调解。

一直以来,赵店法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为抓手,坚持群众路线,提升能力作风,加强自身学,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重点,缩短办案用时,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工作方法和工作效果,得到辖区群众、企业的普遍认可。(供稿:秦峻潭 聂传青)

标签: 内乡县法院 赵店法庭 成功调解 合同纠纷案

(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