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社会矛盾化解中的前沿阵地作用,更好的服务基层社会治理,12月6日,镇平县人民法院印发了《镇平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若干实施意见(试行)》。
及时调整成立领导小组,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成立法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院长直接抓、相关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完善班子成员分包联系法庭制度,每月至少下沉法庭一次,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增强干警凝聚力。坚持“支部建在庭上”,推进法庭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引导各法庭结合工作实际,争创人民法庭特色党建品牌。坚持以案定员、以任务定人。根据辖区面积、人口、案件数量、基层社会治理等因素,随时调整人员配置。
不断健全关心关爱机制,着力向基层一线倾斜。完善符合人民法庭工作规律的单独考核办法。全院35岁以下年轻干警必须有法庭工作经历,建立机关干警与法庭干警之间定期轮岗交流机制。晋级晋职时,优先考虑长期在法庭工作的干警;入额遴选时,具有法庭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任。
加强标准化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积极争取上级经费支持,努力推进标准化人民法庭建设,为法庭干警提供良好的办公办案条件。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作专题汇报人民法庭工作,加强与乡镇、街道的工作对接,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法庭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
创新司法为民措施,促案件质效提升。积极联合司法所、派出所、村组等单位,充分发挥网格员、特邀调解员作用,形成多元解纷合力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民间借贷、土地承包等纠纷,依法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便民服务质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在法院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辟人民法庭专栏,及时推送农村生活、涉农经营等典型案件;选取继承、赡养、道交、借贷等典型案件巡回审判,通过以案说法,提升普法宣传效。(杜明 王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