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通过互联网庭审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化解了双方当事人多年矛盾。
孙某自2019年8月起向岳某提供柴油供其承揽的工程使用,孙某依约送货到工地后,岳某的两位员工接收了货物。工程结束后,孙某、岳某进行了结算,由于岳某尚欠孙某货款未付清,岳某给孙某出具了欠条,应孙某要求岳某的两位员工也在欠条上签字。孙某追要货款未果,将岳某及两位员工起诉到法院。
受理案件后,因被告在外地工作,无法到法庭参加庭审,承办法官张松哲通过互联网庭审“云庭”的方式,让被告参与庭审。庭审中,被告岳某认可拖欠的款项,愿意分期支付原告款项,但是两个员工不应该担责。张法官对原告释法说理,员工接收货物是职务行为,不应承担责任。原告当庭同意撤回对两员工的起诉,也同意调解。当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本案圆满解决。
内乡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精准解决群众急事、难事、愁事、盼事,全力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新期待,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杜明 吴阳 郭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