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真为我们小企业主着想,诉讼不花钱,还这么快就帮我们解决了纠纷,司法确认的模式真是高效便民!”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为内乡县某副食商贸公司,该公司拖欠原告内乡县师岗镇某超市货款6万余元,无正当理由一直未支付。
据悉,杜某为副食商贸公司法人代表,今年疫情货物积压较多,原告虽多次主张,但被告确实周转不开,因此拖欠原告货款至今。我院在了解基本案情后,并未简单判决结案,而是指派调解员赵明安主持调解。赵明安从当前疫情形式出发,讲到“和气生财”的老传统,原被告双方都做出让步,对货款金额及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内乡法院积极宣传司法确认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共同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法官也在当日审查完毕并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
今年以来,内乡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联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打造“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便民调解模式,实现诉讼“零成本”,真正实现为诉讼“瘦身”、为企业“减负”。(杜明 陈萍萍 郭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