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院、省法院关于河南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要求,1月9日,南阳、平顶山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协作推进会在河南省淅川县举行。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德平,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辉,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炉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杨巍等到会指导并讲话,淅川县委书记周大鹏致辞,17家相关法院院长参会,驻淅全国人大代表张家祥应邀与会。
根据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规定要求,淅川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南水北调干渠沿线邓州市人民法院、镇平县人民法院、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方城县人民法院、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叶县人民法院、鲁山县人民法院、宝丰县人民法院、郏县人民法院等11个县市区法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第一审环境资源案件;西峡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南阳市内长江流域南召县人民法院、内乡县人民法院、社旗县人民法院、唐河县人民法院、新野县人民法院等6个县法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第一审环境资源案件。
会上,淅川、郏县、方城、西峡、内乡等5个法院就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情况,以及如何落实配合好集中管辖作交流发言。
在交流环节,与会同志一致认为,省法院实行全省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与会各法院将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准确把握各自角色定位,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全方位、全过程加强南水北调干渠沿线、长江流域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促进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更加公正、高效,实现生态区域司法保护全覆盖,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强省、美丽河南贡献法院力量,满足人民群众对蓝天白云永驻、绿水青山长留的美好期盼。
南水北调干渠沿线11个法院、南阳市内长江流域6个法院分别签署了落实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决定组建司法协助小组,从案件受理、审判环节、执行工作、府院联动、调研宣传等8个方面工作进行了明确,确保相互配合、务实高效、信息共享。
会后,与会人员还到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司法协作纪念林”参加植树造林活动,并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地调研。(杜明 肜钰硕 朱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