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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善意执行成功化解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

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善意执行成功化解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
2023-01-19 21:13:00 来源:中华网河南

1月17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过释法明理,耐心劝导,成功执结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8月2日下午,李某(另案处理)纠集被告人郭某、许某醉酒后驾驶其汽车前往潦河坡某养鸡场项目部,为李某解决所谓的工程款纠纷问题;期间,李某又联系被害人何某共同去讨要说法。当李某、郭某、许某和何某分别驾驶车辆行使至潦河坡某村村部时,双方发生争执,李某脚踹何某,郭某从三人驾驶的车辆后备箱中拿出一把标尺将何某的头部打伤。经鉴定:送检郭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是160.045mg/100ml;何某头部创口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经卧龙区法院审理后,以寻衅滋事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5000元,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何某经济损失11614.04元。判决生效后,被害人何某向卧龙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张婷婷、周洋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经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郭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1月17日,由于被执行人郭某仍在服刑,为了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张婷婷及团队干警驱车找到被执行人郭某父母,结合案件实际,释法明理,劝其换位思考,代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并告知其父母如果被执行人不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即使服刑完毕,也将面临银行账户被冻结、限高、列入失信等强制执行措施而影响正常生活生产,无法真正回归社会。

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善意执行成功化解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

经过张婷婷、周洋近2个小时的耐心劝导,最终打动了被执行人郭某的父母,促使其同意筹款代为履行,并于当天将执行款全部打入卧龙区法院执行款专用帐户。至此,此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执行案件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杜明 常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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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