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庭长,我们村有起经济纠纷,我们实在调不住,叔侄俩快打起来了,你赶紧过来帮帮忙吧!”1月19日,是农历腊月二十八。一大早,西峡县法院丁河法庭庭长任超就接到重阳镇芦沟村村支书的电话,称该村有起纠纷希望法庭能来帮忙解决。任超闻言立即和法庭干警一起动身赶往芦沟村。
任超一行赶到芦沟村后发现,张某正在侄子芦某家中为了一笔五万元的债务争吵不休。经过了解得知,三年前,在外经商的芦某因生意周转向表叔张某借款50000元,约定的还款时间到期后芦某却迟迟未还,张某年年追要未果,这次到芦某家中吵闹,就是要求芦某给个说法。张某情绪激动地表示,自己家人最近生病急需用钱,芦某五万元一分没还,这几年还盖房买车一样不少,实在气不过。
在耐心倾听张某诉求、审核相关证据材料后,法庭工作人员接受了张某的口头立案,并通过手机网上立案程序对案件进行登记,待张某情绪渐渐平复,当即在芦某家中开展调解工作。任超向芦某了解其未及时还款原因,芦某表示,自己在外承包工程,每到年底也有很多工程款要不回来,手头也十分紧张,盖房买车都是生活和外出工作所需。而且自己逢年过节都会去表叔家中看望,也是想着是近亲所以才没有及时偿还借款。任超当场对芦某进行批评教育,告诉他作为生意人更要做到“以诚为本,诚信做人”,同时作为工程承包商,芦某应当知道讨要欠款的不易,更应该理解表叔的处境。更何况作为亲戚,张某借款几年未要分文利息,芦某更应当心存感激,想办法尽快还清借款。
经过任超的耐心释法说理,芦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张某也对自己的过激行为表示了歉意,原被告当场达成和解,并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约定芦某两年内还清欠款,芦某还主动表示将额外支付一万元利息作为感谢。随后法庭干警回到法庭制作了民事调解书,通过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给双方,此次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供稿: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