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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卧龙区法院:节后上班第一天 送面锦旗赞法官

南阳卧龙区法院:节后上班第一天 送面锦旗赞法官
2023-02-01 17:55:13 来源:中华网河南

南阳卧龙区法院:节后上班第一天 送面锦旗赞法官

1月28日,一大早,申请人王某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 人民卫士”的锦旗送到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孟令源手中,对执行干警认真负责、司法为民、积极作为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敬意。

2020年5月29日21时许,王某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与路边裴某停放的发生故障的拖拉机相撞,造成车辆受损及王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二大队认定,王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裴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王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裴某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损失,共计135905.17元。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裴某向原告王某支付赔偿款131304.82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裴某仍不主动履行,王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孟令源立即向被执行人裴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敦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裴某名下财产进行调查,发现其名下仅有一辆汽车和一辆拖拉机,遂进行了查封。1月19日,农历腊月二十八,为敦促被执行人裴某主动履行义务,积极寻找案件突破口,孟令源遂利用春节期间当事人回家过年的便利,多次组织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商讨履行事宜。刚开始,被执行人裴某抵触情绪很大,一直说自己没钱,拒不履行。孟令源耐心向裴某释法明理,反复沟通,并告知其如不主动履行,法院将实施更为严厉的强制执行措施,势必会对其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后果。在经过近4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说,释法析理,被执行人裴某最终同意履行,孟令源趁热打铁,耐心做通双方当事人工作,因被执行人确实困难,申请人也表示愿意放弃部分执行款。最终,被执行人裴某同意一次性履行9万元,剩余案款申请人愿意主动放弃,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申请人王某在收到被执行人裴某的9万元执行款后,对执行干警连连致谢。1月28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遂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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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