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河南省西峡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给付基本医疗保险金引发的行政纠纷,通过耐心调处、多方协调,最终促使行政机关及时履行法定职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推动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2022年9月,原告张某几人的亲属李某因交通事故被送往医院,经过七天的抢救最终治疗无效去世。因交通事故涉及第三方,在对李某的治疗费用进行结算时,医保部门对该费用不予报销。同年10月,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李某和肇事方承担同等责任,双方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依据责任认定书达成和解协议。随后,张某几人持交通事故认定书要求医保部门按责任比例报销医疗费用未果,遂将该部门诉至西峡法院,要求撤销其决定,并判决该部门依法支付应当报销的基本医疗保险金。
西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新征承办该案,在认真翻阅卷宗、仔细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有协调化解的可能。于是,在征求当事人的同意后,肖新征着手开展协调化解工作,及时与医保部门主要负责人取得联系,经过沟通得知,因当前使用的医疗报销系统未设置按比例报销模块,因此确实无法支付李某生前的基本医疗保险金。肖新征进一步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并建议其特事特办,采取线下手动结算方式履行支付义务,以保障群众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
最终,医保部门经过进一步研究讨论,采纳了法院提出的建议,经过核算,及时支付了李某生前的基本医疗保险金,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张某等人也及时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该行政争议得以实质化解,获得了当事人和行政机关的一致好评。(杜明 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