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作用,牢固树立拒腐防变“底线”意识,2月9日,南阳市淅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淅川县纪委常委杨勇及其他相关同志,县自然资源局班子成员、涉及土地的中层股长,县各乡镇分管土地副职、国土资源所所长,县法院各部门负责人、机关纪委委员、各党支部纪委委员等80余人参与旁听。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某利用担任某镇土地所所长的职务便利,或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征地协调、征地款拨付、翻建房屋、办理规划手续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7次收受毕某等5人共计人民币23.6万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旁听人员全程认真观摩,仔细聆听。被告人梁某在最后陈述中表示忏悔,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此次庭审旁听活动,被告人“现身说法”,以最直观的方式警示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和职责,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庭审结束后,县纪委现场召开了淅川县自然资源系统“副局长科(股)长现象”专项整治警示教育会。(杜明 朱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