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申请人张某将一面镌刻有“公正司法扬正气,恪尽职守解民忧”的锦旗送到桐柏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郝岩的手中,以此表达对执行干警尽心履职、用心为民的真挚谢意。
在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按照法院判决,被告吴某需赔偿原告李某各项经济损失287474.8元。判决生效后,吴某拒不支付,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桐柏法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立即向吴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给付义务。同时通过财产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进行网络财产查控,查询其在银行、工商、房管、车管等部门的财产情况,并依法冻结银行存款账户。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吴某,吴某口头上答应一定偿还,然而承诺过后便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找寻无果后,终于在一次执行行动中,将吴某逮个正着,并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执行干警劝解教育和执行压力下,吴某亲属凑齐钱款送至法院,赔偿款全部履行,案件得以圆满执结。(杜明 雷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