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14人的工资已经拖了两年多,今天终于在咱们法院的帮助下有了着落,真的太感谢了!”初春,乍暖还寒,邓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办公室里却暖意洋洋,两名原告代表激动地握着办案法官李双雁和调解员赵龙飞的手连声道谢。
2020年,白某等20余人到吕某承揽的工程协助施工,施工前约定,工资按天计算,工程完成后结账,但工程完成后,吕某仅支付部分工人工资,剩余14人工资一直未能给付。白某等人为拿到辛苦钱,多次向吕某催要,但每次都无功而返。2023年1月下旬,白某等14人将吕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帮忙追讨工资。
立案庭庭长李双雁受理此案后,十分重视,在认真查阅卷宗材料详细了解案情并充分研判后,他和调解员赵龙飞立即与被告联系。
吕某表示因为施工方一直未结清款项,自己确实无力支付。调解人员从情、法两方面做吕某的思想工作,一方面工人干活挣钱辛苦不易,且拖欠工资也会对其事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另一方面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会触犯刑法。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吕某也终于意识到错误,答应协商解决。调解人员立即通知原、被告双方进行当面调解,被告要求再次核算所欠14名原告工资,为更好地化解矛盾,调解人员利用周末时间陪同原、被告逐人核算,对无误清单签字确认。被告同意今年五一前一次性支付14名原告劳务费,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下一步邓州法院将持续跟进协议履行情况,确保农民工工资全额到账。(供稿:刘娴 王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