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团队顺利执结一笔685123.38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切实保障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了法院力量。
2019年4月16日,原告上海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与被告杨某、王某签订了《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向杨某、王某发放680000元商业贷款,并约定了贷款期限、年利率、逾期利率等相关条款。自2022年2月起,杨某、王某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还款,出现逾期情况,经上海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多次追要无果,遂诉至高新区法院。经法院判决,杨某、王某偿还上海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共计685123.38元。判决生效后,杨某、王某未按判决书规定的日期偿还相应借款及利息,原告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杨某、王某电话沟通,告知其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并向被执行人了解其目前情况,得知被执行人在外地无法回来,执行干警通过微信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劝说被执行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告知拒不履行义务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但杨某、王某仍未还款。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到杨某、王某名下有一处房产,执行干警按照规定对该房屋进行了查封,并在该房屋门前张贴了查封公告、腾房公告。执行干警又多次与杨某、王某取得联系,向其告知若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将拍卖其名下房产。并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有关事宜的通知》、司法拍卖程序、拍卖规则、拍卖流程向被执行人一一阐述,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下,杨某、王某分析了利害关系,决定履行判决义务。随后,杨某、王某将68万余元的欠款一次性打到上海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账户里,该案顺利执结。
下一步,高新区法院将不断创新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模式,持续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为企业营造公平公正、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供稿:王宪 赵倩 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