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宣读《家庭教育指导令》,希望你们认真遵守执行……”2月21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在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当庭宣判的同时,向两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小凡(化名)和小风(化名)在案发时均系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方式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二人均系二次犯罪。承办法官王慧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小凡和小风都是跟随父母生活,二人在小学阶段成绩较好,初中处于叛逆期,比较贪玩,不喜欢学习,初三辍学,一直无业,社会经验不足,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结识社会不良少年,盲目跟从;二人的父母都因为忙于生计未及时沟通,疏于管理教育,没有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且在二人初次犯罪后,其父母也没有引起重视,未正确行使家庭监管职责对他们进行帮扶及严加管教,致使二人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小凡和小风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真诚认罪悔罪,法庭经综合考量,依法判处被告人小凡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小风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为督促二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切实履行家庭教育、监护职责,法庭对二被告人作出判决后,依法制作出两份《家庭教育指导令》,王慧法官当庭向二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宣读并予以训诫,引导二人父母依法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加强情感沟通交流,培养孩子良好品德和法治意识,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养成吃苦耐劳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同时要求其积极参加司法机关、妇联等单位组织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保障二被告人刑期结束后能够尽快回归正常家庭生活。
通过训诫和交流,小凡和小风的父母深刻认识到自己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不足,对未能给孩子及时的关注和引导表示十分后悔,承诺一定会严格按照指导令的要求,加强对孩子的关注、教育和监督,自觉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带给父母的不只是约束,更是对其正确履行家庭责任和抚养教育行为的助力和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卧龙区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以发出指导令、定期回访、跟踪帮教和关心救助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促进和谐家庭建设,用有温度的司法守护万家灯火,同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助力法律、社会、家庭全方位为孩子的成长保驾护航。(供稿:魏锞 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