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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社旗县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2023-02-28 15:09:25 来源:中华网河南

社旗县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2月24日,社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针对被告人小强(化名)、小亮(化名)实施的犯罪行为、家长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行为发出2023年首份家庭教育令,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屏障。

该案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22年3月,被告人小强(化名)和小亮(化名)伙同他人酒后在社旗某路段实施抢劫,造成一人轻微伤,财物损失200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强和小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二被告人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结合其犯罪情节、一贯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小强、小亮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一年零十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相应罚金。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发现被告人小强和小亮均小学肄业,且辍学后,父母疏于对子女的日常教育和监管,没有及时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致二被告人法治观念淡薄,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

为切实增强监护人监护责任意识,社旗法院向小强、小亮的监护人发出2023年首份《家庭教育令》,责令两被告人的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多关注其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进行合理管教,保障其回归正常家庭生活,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不仅限于“一纸裁定”。近年来,社旗法院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2023年首份家庭教育令的发出,是依法约束和惩戒家庭教育中“养而不教、监而不管”行为的有力司法手段,也给父母们“依法带娃”上了一堂法治公开课,让家庭教育更好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供稿:焦典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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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