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好,我想提前把钱给全部还清,可以把我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解冻吗?”近日,西峡县人民法院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提前履行和解协议,成功执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9年5月,任某驾驶摩托车与对向驶来的谢某摩托车相撞,造成谢某十级伤残,后经认定,任某、谢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因双方协商未果,谢某遂将任某诉至法院。案件开庭后,任某未到庭参加诉讼,西峡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判决被告任某向原告谢某赔偿各类损失合计96225.86余元。判决生效后,任某未履行义务。谢某遂向西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任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其名下各类财产,并依法冻结其名下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资金。此外,执行干警多次联系任某,向其释法明理,告知未履行生效文书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告知任某如若还不配合执行,将进一步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
迫于强制执行措施的有力威慑,今年1月,执行人任某主动找到执行干警,希望与申请人进行和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两期赔偿谢某85000元。任某当场履行了35000元,剩余赔偿款于三个月内付清。为了早日解封账户,任某积极四处筹钱,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将剩余的50000元筹齐,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杜明 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