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保证,一定按时还款,感谢法官的调解,帮助我们企业渡过眼前的难关!”被执行人某石材公司法定代表人连连感谢道。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充分运用执行和解措施,为欠款企业争取分期履行宽限期,成功执结一起借款纠纷案,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权益兑现的同时,又护航被执行企业健康发展。
被执行人某石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申请执行人某石料公司购买石料。截至2022年12月,经双方结算,石材公司尚欠石料公司货款合计32.8万余元。经多次催要无效后,石材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石材公司向石料公司支付货款32.8万余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判决生效后,石材公司依然未支付所欠货款,石料公司随即申请强制执行。
因当事双方均为企业,为妥善化解双方纠纷,内乡法院执行局受理申请后,直接上门调查石材公司经营情况,耐心对石材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教育劝导,详细阐明法律规定和执行政策,讲明诚信经营的必要性。在没有对被执行企业采取财产查封和失信惩戒措施情况下,执行法官用善意执行的措施感化了被执行人,石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动表示愿意支付所欠货款,但公司目前资金流转困难,希望能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偿还货款。了解石材公司的诉求后,执行法官从双方均为企业入手,兼顾双方利益,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石材公司分三个月将所欠货款偿还完毕。
诚信为做人之本,立业之基。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大力弘扬诚信理念、契约精神,在执行案件办理中,多措并举、刚柔并济,既维护司法权威,又做到善意文明,让执行工作既有力度,也有温度,更有质量,用公正司法助力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保障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杜明 郭贝 聂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