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南阳市淅川县人民法院召开破产管理人选任评审暨培训会,从该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审委员会中随机抽取了淅川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万尊和、淅川县审计局咨询中心主任王桂萍等七人组成评审小组,审委会专委王平主持会议。督察室指派一名干警列席评审委员会,全程监督,确保选任程序公正。这是淅川法院首次通过评审委员会选任破产案件管理人。
破产管理人是债务人财产的管理者、债权人权利的审查者,破产事务的具体实施者,在破产案件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选定专业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破产管理人是提升破产案件审理质效的重要因素。
据悉,为规范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完善管理人运行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破产案件的特点,全面平衡管理人的能力、信誉、财力,保障资产管理人能够公正、高效、勤廉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意见》等,淅川法院颁布《关于成立破产企业案件管理人评审委员会的通知》,精心制定公开选任破产管理人评审方案、评分规则和评分表。通过评审委员会综合考量参与竞争的中介机构的行为经验、机构声誉、工作业绩、竞争优势、初步报价等因素,择优选任管理人。
据了解,公告期间,共有3家申报机构递交了申报材料,参加本次公开竞选。会上,评审小组对竞选案件破产管理人的评审规则进行了明确。3家申报机构按照抽签顺序围绕自身机构资质与规模、专业水平、办理破产案件经验、破产工作计划与安排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与说明,并现场回答评审小组提问,评审小组通过综合考量、现场评分。竞争结果将在评审会结束异议期满后公开发布。
会上,民二庭法官对现任破产管理人进行了业务专题培训,参与此次竞选的机构与现任破产管理人进行了经验交流和分享,并就破产案件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及如何化解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本次评审暨培训会的成功召开,为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质效、优化破产案件管理人任选程序打下夯实基础,更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新助力。(供稿:淅川法院 朱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