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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法院:田间地头化纠纷 排除妨害促执行

社旗县法院:田间地头化纠纷 排除妨害促执行
2023-03-15 18:56:24 来源:中华网河南

社旗县法院:田间地头化纠纷 排除妨害促执行

强制执行是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的有效手段,但其意义绝不仅仅如此,更重要的是在执行过程中充分释法明理,有效化解双方矛盾纠纷,让群众知法守法用法。近日,社旗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有效化解了积怨已久的邻里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某家庭承包的土地已种植20余年,由于当时耕地没有出路,为进出耕地便利,王某在耕地西边水沟垫土平整后,自西边进出耕地。2014年,孙某将水沟西边至乡村道路的空地开发耕种,将王某进出耕地的地面也予以耕种,自此造成王某进出耕地的通行带来不便,双方矛盾一触即发,经村组多次调解无果,王某遂诉至社旗法院。 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孙某限期内排除对原告王某自西边进出耕地的妨碍,为原告王某自西边进出耕地提供通行便利。判决生效后,被告孙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孙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上门沟通交流,向其释法明理,敦促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但被执行人孙某仍不以为然并扬言道:“只要他把路铺好,我就还去拆,反正这边的地是我的,在我自己的地上捣乱谁也管不了我!”

考虑到该案涉及土地民生,更关系着乡亲邻里关系的和谐稳定,社旗法院执行干警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共同来到田间地头,现场进行调解。执行干警耐心从情、理、法多维度进行释法明理,并告知被执行人干预、阻挠该土地使用的相关法律后果,在情与法的双重作用下,孙某终于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消除抵触情绪,当场表示以后不会再阻碍王某修路,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供稿:葛莹)

标签: 社旗县法院 田间地头 排除妨害

(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