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了,我的账户已经解冻了,你们效率真高!”3月20日,被执行人刘某交完执行款,微信账户解冻后,对桐柏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家住桐柏县程湾镇的罗某贷款5万元,承包了20多亩虾塘养殖龙虾。2021年8月22日晚,同村鱼塘承包户刘某疏于管理,鱼塘泄洪不力,导致水位短时间内上升,淹没了罗某近十亩的虾塘,龙虾养殖受到损失,引发双方矛盾。
2022年6月,罗某将刘某诉至法院,法院被判令刘某赔偿罗某经济损失6500元。判决后,刘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罗某多次催要,刘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2023年3月份,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3月9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对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冻结了刘某名下的微信财付通和银行账户,限制其消费行为,微信账户不能使用给被执行人造成了严重的不便和困扰。3月17日,刘某主动来到法院,表示要履行案款,希望财付通账户尽快予以解冻。后刘某缴纳了全部赔偿款,案件执结。
案件的高效执结,得益于桐柏法院集约查询执行模式,据悉,2022年4月,桐柏县法院成立集约查询团队,与县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进行沟通,开通公积金、不动产财产查询接口,由专员进行财产查询,建立了集查、控为一体的信息化执行联动,有力地提升了执行效率。(供稿:桐柏县法院 雷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