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峡县法院执行干警将35000元执行款拨付至当事人别某账户,这起因疫情影响而中断履行二十个月的案件得以圆满结案。
2016年8月,周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朋友别某借款6万元,并约定支付利息。但周某却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利息,也并未偿还本金,经多次催要无果后,2018年年底,别某将周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周某于十日内支付别某本金6万元及利息16200元。
2019年1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周某送达了相关文书,周某在履行11000元后与申请人别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按月分期履行。按约履行一年多后,周某突然又中断了履行。执行干警经过了解得知,周某在上海从事月嫂工作,因为受疫情影响收入不稳定,导致无法按照协议履行。考虑到周某的实际困难,执行干警一方面安慰周某坚定信心,努力克服困难,另一方面做申请人别某的思想工作,争取别某的理解和体谅。周某对执行干警的温情执法表示感谢,也表态称待收入稳定后,一定会尽快履行义务。
今年年初,执行干警再一次与周某取得联系,了解其生活情况,并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周某主动与别某进行协商,获得了别某的谅解,别某同意减免部分迟延利息。3月18日,周某主动将剩余的本金和迟延利息共计35000元交至法院,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杜明 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