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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法院发出首份环境资源类司法建议书

西峡县法院发出首份环境资源类司法建议书
2023-03-22 18:26:00 来源:中华网河南

“针对本案案情,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延伸依法行政职能,特建议…… ”近日,西峡县法院针对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内乡县自然资源局发出司法建议书,这也是西峡法院自集中管辖长江流域环境资源案件后,发出的首份环境资源类司法建议书。

年初,西峡法院在审理郭某诉内乡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纠纷案过程中,发现自然资源局认定原告违法事实缺乏主要证据支撑,作出对原告非法采挖矿产资源的行政处罚决定有瑕疵,同时还存在着受损矿产面修复不及时等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承办法官在结案后,亲自到内乡县自然资源局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座谈和交流,并向其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就有效提升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水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收到司法建议书后,内乡县自然资源局予以及时复函,表示对该司法建议书高度重视,并对建议内容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

据介绍,这次首份环境资源类司法建议书的发出,是西峡法院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过程中的一次有益的探索。2023年是西峡法院对长江流域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的开局之年。西峡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职能作用,自觉担负起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职责,不断增强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优美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杜明 王晶雅)

标签: 西峡县法院 首份 环境资源类 司法建议书

(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