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观念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充分发挥巡回法庭司法便民作用,让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3月21日,方城县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搬到了博望镇某村,就地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来,陈某与王某经人介绍认识,2007年1月8日双方登记结婚,2007年10月6日生育一子,2016年9月26日生育一女,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且被告王某有酗酒习惯,之前出现过家暴现象,给原告陈某身心造成极大创伤,双方2019年9月开始分居,2023年3月3日,陈某因离婚纠纷将王某诉至方城法院。
案件立案后,法官牛俊蒙与被告王某取得联系,通过了解得知,王某曾因酒驾发生车祸,身体受到损伤,无自理能力,行动需轮椅辅助。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群众诉累,实现打通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法官牛俊蒙决定将法庭“搬进”乡村开展巡回审判。
开庭当日,一方面考虑到原、被告已经实际分居2年多,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一方面考虑到被告已丧失劳动能力,确实家庭困难,法官再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耐心的向双方解释了有关离婚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但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协议。最终,法官当庭宣判。
方城法院将以“观念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以巡回审判为依托,让法官干警在巡回审判、诉前调解等工作中增强宗旨意识,厚植为民情怀,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等地,就地解决纠纷诉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暖心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杜明 程远景 穆晓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