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润杨柳,执行在行动。根据省法院“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的统一部署,3月24日,西峡县法院开展集中大执行活动。6时30分,天刚蒙蒙亮,趁着被执行人最无防备的时间点,三十余名干警、六辆警车同时出发,展开了突击行动。
护住里子才能护住面子
“出去出去,这是我家。”被执行人张某一直认为本案金额少,对于这么多人来到其家中十分抗拒,觉得丢面子,情绪激动,几次让干警出去,不要在其家中。执行干警和张某耐心详细说明案件情况,表示如果不履行就要将其拘传至法院,这个案件标的额仅4800元,金额不大,没必要去一次法院。
在其儿子赶到后,执行干警和其儿子又再三进行劝说,张某情绪渐缓,终于松口表示愿意履行,当场支付4800元欠款,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跑了人跑不了房子
被执行人胡某因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标的3.2万余元。案件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拒不到庭履行付款义务。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进行搜查,因被执行人未在家中,通过电话再次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付款义务,在留置送达传票后,下一阶段将对被执行人名下已查封的房产进行处置。
有能力却不履行?拘留!
“那我们现在对你采取强制措施,铐起来带走!”被执行人刘某面对法院的执行通知置之不理,在执行法官上门沟通后,仍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且情绪激动、态度蛮横,眼看刘某毫无悔改之意,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将刘某拘传谈话。在谈话室,执行法官再次向刘某释明法律后果,但其依然叫嚣“自己就是没钱,还不了。”鉴于刘某拒不配合行为,执行法官依法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豫剑执行”活动是贯彻落实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的会议精神,也是中院党组的重大举措,更是西峡法院提高执行质效,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下一步,西峡法院将坚决贯彻落实“豫剑执行”活动工作要求,持续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出重拳、下重手、打重点,让执行利剑高悬,为人民群众撑起司法晴天。(杜明 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