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的财产处理一直是影响再婚家庭关系的潜在隐患。南阳市职教园区皇路店镇的做生意的丁某去年年底因病去世,留下的一处房产却成了继母继女关系闹僵的导火索。
近日,南召县人民法院皇路店法庭受理一起继承纠纷案,原告吕某因不堪忍受其继女,即被告丁某女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并不断干扰其生活而将丁某女告上法庭,要求分割与其再婚丈夫丁某生前的共同财产及丁某的遗产。
法庭经审理查明,丁某与原告吕某再婚后购置小产权门面房一套,但双方对家庭财产无明确约定,私下却有所戒备,不能充分信任。丁某去世前患病期间其银行卡一直由其女儿丁某女保管,治疗费用也由丁某女负责支出,加上生前债权债务,继母女双方争议很大。丁某女怕其继母卖房改嫁,不仅在共同居住的房门上喷涂"纠纷房"字样,还在门口安装摄像头防止继母卖房走人。原告不胜其扰,将其告上法庭。
主审法官张秋平为彻底化解矛盾,考虑双方积怨较深,多次联系双方部分知理亲朋参与调解,从法律规定的继承份额入手,明法晰理,引导换位思考,三次上门到现场清点财产物品,终于达成原告补偿被告十六万元,被告将个人物品搬出涉案房屋,该房屋相关合法权益归原告享有的调解协议。在法庭全程监督参与下,调解协议日前已全部履行完毕。(供稿:张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