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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法院刑事案件巡回审判进校园

新野法院刑事案件巡回审判进校园
2023-03-30 16:40:29 来源:中华网河南

新野法院刑事案件巡回审判进校园

“新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正式开庭审理。2023年3月27日上午,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到新野县团结中学巡回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现场3000余名师生旁听庭审。

新野法院刑事案件巡回审判进校园

被告人于某磊于2020年9月16日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2022 年10月份,被告人于某磊介绍同案犯韩某玺用其名下4张银行卡提供给同案犯马某越等人转移赃款共计95万余元。被告人于某磊非法获利1000元。2023年1月10日,被告人于某磊因其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抓获。

新野法院刑事案件巡回审判进校园

新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磊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是犯罪所得赃款仍介绍他人提供资金账户,协助予以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于某磊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被告人于某磊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主动退缴非法所得,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判处被告人于某磊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于某磊非法所得1000元予以收缴,由收缴单位上交国库。

“于某磊因为利益而触犯法律,深陷囵圄,真的令人痛心,今后在生活和学同时我们一定要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巡回审判结束后,在校学生围着法官感慨说道。近年来,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新野县人民法院在执法办案中不断延伸审判职能,持续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用身边事、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供稿:王云 赵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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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