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供电合同纠纷案件并当场履行,得到了双方企业的一致好评。
某公司因受疫情影响,资金紧张,导致所欠电费16.3万元没有及时缴清,供电公司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该公司缴清所欠电费。
唐河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王雷献受理该案后,积极向当事人了解、沟通相关情况。庭审前夕,王雷献法官对供电合同相关的权利义务进行讲解,劝解双方各自退让一步,让被告懂得遵守合同的重要性,让原告体谅被告因疫情造成收益下降缺乏全部履行的能力。被告公司负责人这才认识到拖欠电费是违约行为,并且影响自身后续经营。最终,经王雷献法官耐心释法、细心劝导,被告当场履行了13万元,下余部分在双方约定时间内结清。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起供电合同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在供用电合同纠纷中,作为供电企业,应当充分保障用电企业的正常运转,同时,用电企业也应当按时缴纳电费,防止欠缴电费情况的发生,共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供稿:曹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