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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法院:法院为我解难题 我为法院送锦旗

方城法院:法院为我解难题 我为法院送锦旗
2023-03-30 20:30:34 来源:中华网河南

方城法院:法院为我解难题 我为法院送锦旗

“感谢梁法官,帮我拿到了保险赔偿款,如果没有方城法院法官的帮助,我的纠纷肯定不能这么快解决……”3月27日上午,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当事人来到方城法院,将一面印着“清正廉洁 秉公执法”的锦旗送到了方城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梁章松的手中,表示对法官的感谢。

事情追溯到2021年,原告张某系被告方城县某某饭店餐饮服务员,2021年11月1日,原告张某下班时在店附近不慎摔倒致伤,经诊断原告右侧桡骨远端骨折。2022年7月经鉴定张喜梅因外伤致右桡骨远端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因被告方城县某某食饭店为店内员工在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张某向其投保的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约定为由,一直没有履行赔付义务,张某遂将该该饭店和保险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

方城县法院在受理该案后,为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定分止争,迅速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审理认为,原告张某在被告某某饭店在下班时在店附近意外摔伤,其本人未尽到安全义务,本人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30%责任,被告某某饭店为张某等11位店员投团体意外伤害险、意外医疗险,意外伤害住院补贴,原告张喜梅受伤后未住院,被告某财险公司在保险险额内承担70%保险责任。判决被告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意外伤害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76818.08元。

被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如今,张某已经收到了保险赔偿款。

鲜红的锦旗,不仅是当事人对法官工作的认可和肯定,也是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方城县人民法院以“观念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以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困难和诉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公正。(供稿:程远景 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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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