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30日,申请人张某、王某陆续向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团队赠送两面锦旗,以此表达对该院执行干警尽心履职、用心为民的真挚感谢。
在某社区对辖区内居民进行拆迁安置中,被告宋某、郑某在签署《征收安置住房意向书》后,分别将两套面积为120平米的房产出售给王某、张某。因宋某、郑某在社区发布选房公告之后拒绝配合王某、张某办理选房、收房等手续,遂王某、张某分别向我院提起诉讼,一案判决一案调解。
因宋某、郑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王某、张某分别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查阅审判卷宗,了解到本案不仅仅是简单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宋某、郑某拒绝配合也存在一定的历史原因,因拆迁安置问题多次上访。如果依职权强制要求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配合,虽然可以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不符合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不利于问题得到根本的解决。考虑到这些问题,执行团队团队长范元军迅速部署工作,多次约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了解双方的诉求,并安排三位执行干警多次走访社区及街道办事处。经过干警们不懈的努力,在与街道办事处的协调配合下,宋某、郑某终于同意配合选房,王某、张某在收房之后也就房屋多出的面积对宋某、郑某进行补偿。
至此,王某、张某如愿拿到了房屋的钥匙,宋某、郑某的拆迁安置问题也得到了解决,双方当事人对执行干警表示感激,陆续送来锦旗以示感谢。
南阳高新区法院执行团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行理念,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在案件中遇到难点、堵点,通过线上、线下走访调查,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实现“解民忧、破难题、维稳定”。下一步,南阳高新区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以切实化解矛盾为出发点,让执行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杜明 王宪 孙悦洋 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