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们不辞辛苦,帮我要回了这笔钱,非常感谢!” 2023年3月30日清晨,新野某商砼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某拿着刚执行回来的货款,激动向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致谢。
2022年7月6日,赵某强向新野某商砼公司购买商品混凝土,因未支付货款,向新野某商砼公司出具借条一份,约定于当年7月30日前还清,之后商砼公司多次向赵某强索要未果,向法院起诉,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赵某强需支付商砼公司货款16867元及相应的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甄别发现该案件涉及营商环境案件,而且案件的标的额不大,依据制定的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标准将案件随机分流至快执团队,实行简案快办。为促使被执行人赵某强尽快履行义务,快执团队执行法官在申请执行人的带领下,于清晨驱车赶至被执行人家中,刚好发现案外人正在给被执行人赵某强结算工程款。经过询问案外人了解到,被执行人赵某强之前帮别人做工程,今天正好是工程款结算的日子。执行法官告知被执行人赵某强如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涉嫌拒执罪,将移送公安机关。被执行人当即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当场还款18412元,该案得以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新野法院将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样本打造,把护航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与强化执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倡导善意、文明、规范、高效执行,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为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为县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杜明 程童雨 杨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