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感谢执行局!太不容易了,要不是咱新野法院强制腾房,伸张正义,我这钱估计要到猴年马月都要不回来!”2023年3月29日,申请执行人程某收到被拖欠了11年的借款70万元,而这70万元的兑现得益于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的一次组织有力、彰显法律威严的强制腾房行动。
2012年4月,何某向案外人张某借款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半年,程某作为担保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到期后,张某向程某、何某催要借款,何某和程某约定由程某代为偿还该笔借款及利息,并向程某出具欠条一份,之后程某代何某偿还了100万元。因何某一直未偿还,程某提起诉讼,经过法院审理,判决何某支付程某代为偿还的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86114.44元。
2015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解决方案,双方多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其中包括由何某自行处置其房产一处,处置后偿还申请人程某70万元。
2021年4月,申请人程某向新野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请求拍卖何某的房产偿债,在房产处置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通知相关事项,但被执行人何某一直置之不理,执行法官依法对其房产进行评估、拍卖,最终由案外人李某竞得。
房产拍卖成功后,被执行人何某提出信访意见,称法院拍卖车程序不合法,针对何某提出的诉求,法院依法进行核查,查明该案承办法官根据法律规定,将相关法律文书通过电话、邮寄、彩信、张贴公示等多种方式送达,并及时送达到房屋承租人处,拍卖程序均符合法律规定。
因何某拒不腾空房屋,新野法院执行局仔细谋划,制定了强制腾房行动方案,组织20余名干警奔赴执行现场,委托公证处对本次执行活动进行公证,并邀请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行动当天,执行法官电话通知被执行人到腾房现场,但何某拒不前往。新野法院便依法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空,经过4个多小时的努力,涉案物品全部搬清完毕,并交付给被执行人,执行法官还在交付现场向其送达了诚信告知书,该房屋最终顺利交付给买受人。
下一步,新野法院将积极开展“豫剑执行”专项行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执行工作宣传,以拒不执行案例为威慑,促进被执行人自觉主动履行义务,弘扬诚信守诺意识,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杜明 程童雨 赵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