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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法院出台《关于建立立审执协同联动机制 强化执源治理的实施意见》

西峡法院出台《关于建立立审执协同联动机制 强化执源治理的实施意见》
2023-04-07 17:12:08 来源:中华网河南

为进一步切实解决“执行难”,合力构建全流程联同联动机制,形成“大执行”工作格局,西峡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全局谋划、统筹部署,于4月3日出台全市首个《关于建立立审执协同联动机制 强化执源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22条具体举措,切实提升裁判自动履行率,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保障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意见》以立审执衔接配合为着力点,通过细化立案、审理、结案后至申请执行前、执行四个阶段的工作职责,加大生效案件自动履行跟踪督促力度,最大限度减少衍生执行案件,确保实现“督促促履行,保全促和解,监督促执行”的良性运行机制。

《意见》主要有以下亮点:

一、送达地址全程确认。审查立案时,应要求双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制作法律文书时将当事人确认送达地址一并表述。法律文书生效后,如当事人告知变更送达地址的,应要求当事人重新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并及时将变更后的送达地址转送相应部门。

二、裁判文书格式创新。将执行程序中的执行通知书内容、权利人收款账户信息等嵌入生效法律文书,既有助于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业务,提高自动履行率,又避免在执行阶段需再行送达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更保障了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及时兑现。

三、设立执前督促中心。与保全执行团队合并办公,兼具开展执前和解的功能,与权利人进行首执谈话,查询掌握义务人的财产情况并进行约谈,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精准提出和解方案,促成执行和解,最大限度降低执行行为对义务人的影响,引导和谐诚信的社会风尚。

四、建立信用衡量奖惩机制。对自觉履行的被执行人,可依托“诚信履行贷”机制予以正面激励;对经强制执行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原则上出具《信用修复证明》。对滥用执行异议救济权利干扰执行的,列入“严重失信暨恶意拖延执行名单库”,对库内案件升格处置手段,及时遏制当事人严重失信和滥用执行救济权利的态势。

五、实行履行督促量化考核。实行“谁办理、谁督促”制度,每案均要提醒督促,将执前化解、案件自动履行情况、调判内容的可执行性纳入工作考核作为部门和个人评优评先的依据,有效调动落实正向激励机制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

下一步,西峡法院将继续扎实推进执行机制创新,打好执源治理“组合拳”,为当事人提供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利益诉求的多元化渠道,助推树立和谐诚信的社会导向,推动构建协调有序、衔接顺畅的执源治理大格局,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标签: 西峡法院 立审执协同联动机制 强化执源治理

(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