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在邓州市刘集镇开展巡回审判,依法对周某诉胡某、李某乙为共有纠纷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当地干部群众百余人旁听庭审。
李某甲生前系东莞市某公司的员工,李某甲与胡某生育女儿李某乙,但与胡某未办理结婚登记。2022年10月27日李某甲突发脑干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司向李某甲的近亲属签订调解协议书,支付补偿款55000元,款项转入后被胡某领取。后李某甲母亲周某诉至邓州法院,要求对补偿款进行分割。
巡回法庭上,在田雪敏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辩论,整个庭审活动秩序井然。休庭期间,法官又趁热打铁,再次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同意调解,法官当即出具调解书,双方签字捺印,胡某当场将1万元现金交予婆婆周某,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庭审结束后,田雪敏法官结合案情向群众宣讲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法律问题逐一解答,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纷用法”,此次巡回法庭现场以案说法,让群众在家门口“零距离”获得法治教育,达到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当地群众一致好评。
据悉,邓州法院将努力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延伸司法触角,服务保障乡村法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用一个个小而美的村落绘就乡村全面振兴的宏伟蓝图。(杜明 王秋生 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