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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卧龙区法院:四年纠纷一朝解 原被告双方送锦旗

南阳卧龙区法院:四年纠纷一朝解 原被告双方送锦旗
2023-04-10 19:05:43 来源:中华网河南

4月6日,一起案件的原告为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靳岗法庭送来了一面锦旗,此前该法庭已经收到了同一起案件被告送来的锦旗。该案是一起确认协议无效的案件,原被告双方对协议中的房屋争议已有四年,此次能够达成调解,原被告都表示十分满意,先后为法官送来了锦旗。

李某是王某英前夫,是马某、王某建的前姐夫,叶某是王某英、王某建的母亲。2018年,李某在原宅基地拆旧建新。建房前,李某、王某英夫妻作为一方,王某建、叶某作为另一方签订协议约定,王某建、叶某用红泥湾的地皮换取李某、王某英新建房屋的一半,新建资金由双方共同承担。房子建成后为一梯两户,共3层,李某、王某英、叶某、王某建入住该房屋。后王某建在该房内与马某结婚。2020年8月9日,李某、王某英与叶某、王某建、马某因房屋出资产生争议,再次签订协议,约定李某、王某英不再赡养叶某,现住宅基地新建房屋,李某、王某英与王某建、叶某各占有一半,长期居住,更换的地皮改为由王某建支付5万元。2021年,李某父亲提起诉讼,以亲家一家侵权为由要求叶某、王某建排除妨碍,限期搬出房屋。一审判决叶某、王某建搬出房屋,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南阳中院经审理认为:协议中李某、王某英夫妻为王某建、叶某在争议房屋设立了居住权,本案争议房屋未进行物权登记,居住权也未进行登记,并不影响王某建、叶某实际拥有居住权,判决驳回了李某父亲的诉讼请求。之后,李某与王某英离婚。2023年,李某作为原告再次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与其前妻王某英、前岳母叶某、前小舅子王某建之间订立的协议无效。

主审法官收到案件后依法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中,原被告双方对该新建房屋是合作建房还是单方出资各执一词,双方当事人多次在法官面前痛哭流涕甚至赌咒发誓,且因为彼此之间原系女婿、岳母、小舅子的关系,虽订立协议,但是就出资额均未留下明确的书面证据。承办法官经多方考量认为,双方争议时间较长,矛盾较大,双方之后还可能长期居住在同一屋檐下,调解应是最有利的解决办法。庭审后,承办法官又多次到村、组了解情况,联合村组干部,找准争议症结所在,提出了多种解决方案,并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耐心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意见,李某、王某英给付王某建、马某、叶某28万元,双方就建房出资及居住再无争议,并对协议中关于不予赡养老人的部分确认无效。至此,多年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遂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杜明 魏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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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