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要再续拘我了,我马上联系家人筹钱履行。”4月6日,即将拘留期满的被执行人王某得知自己要被续拘,一下子慌了神,立即联系法官表示会让家人帮忙筹钱还款。
王某在姬某处购买门窗,2021年2月11日,王某向姬某出具欠条一张,确认欠姬某14700元。后经姬某多次催要,王某以种种理由推诿不还,无奈之下,姬某将王某诉至卧龙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原告姬某的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被告王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47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仍不主动履行,姬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一边通过线上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一边线下约谈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均以没钱不能履行为由推诿。在一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在王某家中将其拘传至卧龙区法院。在羁押室,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耐心劝说,被执行人王某仍拒不履行,也不如实申报财产,最终被依法拘留15天。
拘留到期后,被执行人仍然执迷不悟,继续抗拒执行,鉴于王某拒不履行的行为,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办理续拘手续。被执行人王某原本还存有侥幸心理,想着硬挺过被拘留的15天,法院也拿他没有办法,他可以继续赖帐,对抗强制执行。但当看到执行法官带来的继续拘留通知书时,王某一下子慌了神,当即要求打电话联系家人,积极筹款履行义务。
4月6日下午,被执行人王某的家人来到卧龙区法院执行局,主动替王某履行了6700元执行款,并与申请人姬某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也当场悔过,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希望能得到谅解。鉴于王某能主动履行部分执行款并和申请人达成和解且已悔过,法院依法解除了对其续拘留的决定,此案得以顺利执结。(杜明 常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