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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高新区法院发布金融风险提示(三):青年消费者手机租赁消费需理性

南阳高新区法院发布金融风险提示(三):青年消费者手机租赁消费需理性
2023-04-12 18:09:44 来源:中华网河南

近日,南阳高新区法院审理了多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涉案的当事人均为90后、00后,均通过某网络平台租赁了新品苹果手机,根据合同约定,承租人仅需每月支付几百元的租金,在租赁到期后补足租赁款与手机签约价之间的差额后即可取得手机的所有权。而该系列案件中的承租人,在支付了前几期的租金后即发生违约,出租人在催要无果后,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出租人依据合同在主张手机签约价与已付租金差额的同时,还依据违约条款主张日万分之五的逾期滞纳金。高新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出租人主张的违约金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在对违约金进行调整后,依法作出判决。

风险提示:

1、青年消费者应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及经济能力,树立量入为出的理性消费观念,理性看待社会上宣扬的借贷消费、超前消费理念,远离过度信贷消费杜绝盲目借贷、盲目消费行为。

2、青年消费者在有贷款需求时,应当选择正规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

3、青年消费者在涉及诉讼后,应积极面对,妥善处理纠纷,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影响个人征信。(杜明 李剑光)

标签: 南阳高新区法院 金融风险提示 青年消费者 手机租赁

(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