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失信被执行人宋某已被我们公安民警控制在火车站,请你们尽快来人办理交接手续……”4月6日晚9时,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接到市公安机关值班民警打来的电话后,立即驱车赶往现场处置,充分运用联动执行机制,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王某、宋某系朋友关系。2014年8月10日,王某向宋某借款50万元用于周转,双方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并约定借款利息为月息2分。宋某仅支付利息至2015年1月10日,此后不再支付,后经多次催要,宋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王某遂将其诉至法院。案件审理期间,在法院主持下,王某与宋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宋某于2018年2月12日前向原告王某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按月息2分计算的利息至付清之日止。调解协议生效后,被告宋某仍未偿还,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对其财产信息进行网络查控,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宋某,督促宋某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宋某却不以为然,均以自己名下没有任何财产为由拒绝履行,也拒不到法院说明情况。为促使宋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卧龙区法院执行局依法将宋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纳入公安“临控”范围。
当日晚9时,被执行人宋某在南阳火车站准备乘车外出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控制,并立即电话通知卧龙区法院执行局。接到公安民警反馈的信息后,该院执行干警马上赶往现场,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宋某的身份进行了确认,并告知宋某:“一味的逃避执行是行不通的,在目前常态化集中执行的背景下,任何心存侥幸、规避执行的想法和行为都是徒劳的,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必须积极主动履行,消极对抗、规避执行只会让自己寸步难行。”在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说服教育和强大法律威慑下,被执行人宋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由其儿子以代履行的方式当场转账50万元执行款,申请人也主动放弃了利息,案件顺利执结。
在今后的工作中,卧龙区法院执行局将切实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联动执行机制新格局,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质效,积极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院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杜明 常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