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上午,唐河县人民法院湖阳法庭在湖阳镇方庄村“法治小巷”公开审理一起因“狗撞摩托”造成车主受伤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吸引了当地群众驻足观看。
2022年6月26日,原告丁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过程中,与一条挣脱锁链的狗相撞致原告受伤, 经诊断,原告闭合性胸部损伤、肋骨骨折、左侧胫骨平台粉碎骨折等。双方因医疗费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等损失共计93338.11元。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声响起,庭审正式开始。在杨基石法官的主持下,双方代理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庭审现场,双方代理人各执一词。
原告代理人称:监控视频显示被告家的狗冲过马路,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且原告驾驶证及摩托车行驶证,证明原告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车辆具有合法手续。本案中被告应当预防到狗挣脱铁链情况,对于原告的医疗费等各项损失依法应由被告承担。
被告代理人辩称:有监控视频可以证实被告饲养的狗一直使用铁链拴养,事故发生当天因挣脱铁链才冲到马路上,根据监控显示原告驾驶二轮摩托车未佩戴头盔,且速度较快未做到紧急避让才导致事故发生,原告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较大过失。被告饲养的狗一直使用铁链拴养已经尽到管理义务,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杨基石法官在认真听取了双方的辩论意见后,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分歧依旧很大,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杨基石法官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杨基石法官向在座群众宣讲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发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手册》、《养老诈骗防范指南》普法宣传手册,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杜明 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