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张法官,要不是你耐心反复调解,我哪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就拿到赔偿款,真的太感谢了!”4月13日上午,原告王某专程来到邓州法院立案庭,为速裁团队张柱峰法官送上一面印有“倾心调解化纠纷,秉公执法暖民心”的锦旗,表示感谢。
2022年11月11日,被告唐某驾驶小型汽车与原告王某发生刮蹭,致其受伤。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原告王某无责,被告唐某全责。事故发生后,王某立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随着医疗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的支出,双方就赔偿问题一直协商未果,2023年3月下旬,王某将唐某、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柱峰仔细翻阅案卷,分析案情,认为双方有调解基础。为尽快解决纠纷,张柱峰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庭前调解,进行当面沟通,并针对原告实际损失逐项计算赔偿金额。但因双方分歧较大,庭前调解未果。开庭后,被告对赔偿清单中的误工时长提出异议,原告解释虽未造成伤残,但当时住院是在疫情期间,为减少感染风险,不得已才提前出院。找到了矛盾点,张柱峰趁热打铁,再次根据案情向双方释法析理,并劝说双方各退一步,互让互谅。几番沟通后,双方分歧逐步缩小,最终达成一致赔偿意见。被告表示向上级保险公司请示赔偿数额后,即可签订调解书。
谁知被告请示后,却又改变了原来的赔偿意见,考虑到为解决此次纠纷已经让当事人跑过几次法院,若直接判决,不仅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会令关系本已缓和的双方再次对立,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为了能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张柱峰找到相关法律依据发送给被告,并详细分析判决、执行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后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这起道交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群众利益无小事,邓州法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从群众的真实诉求出发,减轻群众诉累,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杜明 刘娴 张颖)